根据教育部《关于委托各专业类教学引导委员会制(修)定“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1]158号)的文件要求,教育部高职高专医学类专业教学引导委员会在研制专业教学引导文件的基础上组织了专业教学标准的制定工作,经过多次调研、研讨、修改,于2012年报审通过了“临床医学”等4个专业教学标准。 研制过程中,由教指委委员分工负责搜集各专业设置的基础资料,对65所举办医药高等职业教育院校的40多种高职高专专业的625份教学计划进行了研究分析,同时教指委面向全国举办医学类高职高专院校征集课题,立项27个课题,这些分析、研究工作为研制专业教学标准奠定了理论基础。在研制专业教学标准时,注意吸纳高等职业教育的理念和近几年高职的教改成果,从岗位工作需求出发选择教学内容和构建课程体系,努力探索既符合医学教育教学规律,又满足岗位需求,同时兼顾国家执业医师考试的教学改革之路。专业教学标准(初稿)同时在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九江学院等院校进行试点和评估,对四个专业的教学标准进一步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定稿。 经统计,参与医学类专业教学标准研制的学校有52所,专家90多人。 |